重慶市自來水資費標準
重慶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供水區域
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收費標準
依據《重慶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我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和主城區自來水價格的通知》(渝價[2009]455號文)精神,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為:主城區居民由現行的0.70元/m3調整為1.00元/m3,非居民由現行的1.00元/m3調整為1.30元/m3;其他區縣(自治縣)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0.50/m3調整為1.00元/m3(分兩步調整到位,2010年調為0.80/m3,2011年調為1.00/m3),非居民由現行的0.90元/m3調整為1.30元/m3(分兩步調整到位,2010年調為1.10/m3,2011年調為1.30/m3)。
主城區居民自來水價格提高0.60元/m3,先調整0.40元,即由2.10元/m3調整為2.50元/m3;另0.20元由政府補貼解決或視經濟發展情況再行實施。主城區自來水中原工業、建筑業、商業用水統一合并為非居民類,其價格分別由2.35元/m3、2.70元/m3、3.10元/m3統一調整為3.35元/m3。
本次調價時間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收費標準按如下執行:
序號 | 類別 | 自來水價格 (元/m3) | 代收污水處理費標準(元/m3) | 用戶實資費用(元/m3) |
1 | 居民類 | 2.5 | 1.00 | 3.50 |
2 | 建筑施工用水 | 3.25 | 1.30 | 4.55 |